安圭拉稅務(wù):
安圭拉暫未與任何國家簽訂雙邊稅務(wù)協(xié)議,根據1987年版本的國際公司法注冊成立公司并不需要就營(yíng)業(yè)收入作出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,會(huì )計報表可無(wú)需遞交。
安圭拉的法規以英國普通法爲基礎,主要法規包括:
國際商業(yè)公司法 ( The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 Act )
信託公司及境外銀行法 ( The Trust Companies and Offshore Banking Act )
反洗黑錢(qián)規定 ( Anti –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Regulation )
安圭拉基金會(huì )法 (Anguilla Foundation Act )
互惠基金法 ( Mutual Funds Act )
安圭拉開(kāi)立公司收費須知:
安圭拉每年會(huì )以季度形式向商業(yè)公司徵收年費,一共分為4個(gè)季度,以該公司的成立日來(lái)劃分季度。如未能在限期前繳交,政府將有以下規費罰款:
1. 于4月1日至6月30日繳交, 政府將征收10% 的政府規費罰款;
2. 于7月1日至9月30日繳交, 政府將征收50% 的政府規費罰款;
3. 于10月1日以后, 該公司將被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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